纸杯厂家
免费服务热线

Free service

hotline

010-00000000
纸杯厂家
热门搜索:
技术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 技术资讯

一男子抵押车库贷款车库权属不明合同无效-【新闻】

发布时间:2021-05-28 17:14:58 阅读: 来源:纸杯厂家

一男子抵押车库贷款 车库权属不明合同无效

近日,德化法院审理了一起抵押合同案,当事人赖某将没有所有权的地下车库抵押给银行,以此获得贷款后,拒不还款。然而地下车库属于不得抵押的财产,因此,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并无法律效应。

据悉,赖某向某银行贷款用于购买车库,并以车库提供担保,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。银行依约放款给赖某,但是赖某拒不还款。

银行起诉至德化法院要求解除借款合同,让赖某还款,并要求对赖某所提供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。赖某则辩称车位是没有所有权的,以其作抵押所订立的抵押合同无效。

据悉,赖某与地产公司签订了《商品买卖合同》及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中约定:“地下车库只有使用权,没有所有权……战时或遇突发情况时,由政府收回,统一安排使用。”

德化法院经审理查明,赖某向地产公司购买的地下车库,所有权与使用权不一致、权属不明,且具有公益用途性质。车库虽已抵押并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,但是因为它属于不得抵押的财产 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,赖某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,已经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,应被认定为无效。由此,法院最终判决双方解除借款合同,由赖某偿还银行借款本息,驳回银行的其它诉求等。

相关链接>>>

法官说法:根据《中国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第三十七条:“下列财产不得抵押:(一)土地所有权;(二)耕地……(三)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、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;(四)所有权、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……”

[憨鼠责编:谷莹]

传菜服务员

青岛定做职业装

青海设计工作服

七台河定制工服